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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》。
一、学校性质、校址
1、华东理工大学成立于1952年,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建设大学。1956年成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,1960年被确定为高教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,1996年成为国家 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高校,是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56所高校之一,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。
2、学生在校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的颁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》;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学生颁发《学士学位证书(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)》。
3、学校地处上海市,现有徐汇校区(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)、奉贤校区(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)。2008年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奉贤校区就读。
二、招生计划、收费标准
4、2008年我校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的专业、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《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》。我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(除国防定向生外)。
5、关于学费。我校2008年招生的本科专业中,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500元/学年;艺术设计专业为10000元/学年;中德工学院所属各专业为15000元/学年(另外赴德期间需缴纳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4500欧元/人,学生赴德国旅费及学生在德国生活费自理);其余各专业均为5000元/学年。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,采用预收结算的方法: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,先按规定的标准预收一学年的学费,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数,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,依次类推直至毕业时结清。
6、住宿费:视宿舍规格的不同,徐汇校区,每学年300~1200元;奉贤校区,每学年900~1100元。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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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明:此文章源于华东理工大学招生网 ,若有侵权,请与我们联系。
发表于:2008-4-14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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